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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乌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2017-03-27 作者:佚名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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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县人民政府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乌兰县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三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我县按照国务院,省、州政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规范内部流程。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县政府办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办事机构和专人负责制,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 (二)及时发布信息。进一步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及时发布信息,播放视频、图片、文字、宣传标语,为各项活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也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乌兰县政府门户网站今年主动公开政府文件121件、政府办文件157件、公示公告211期、乌兰信息472期、乌兰新闻215期、部门信息1307期、乡镇信息423期,财政、人事等信息264件(含部分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按相关要求公开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和廉租房建设使用情况,开设了民族团结进步专栏。在网站访问浏览方面,统计显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目前网站总访问浏览量302536人(次)。与往年相比,新增独立访客明显增多。 在网站信息公开方面,1至12月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财政信息、法律法规等信息,各镇、县直部门严格按照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及时上传报送,更新处理发布信息公开、公共服务、办事服务等共计3000余条。 在网站政民互动方面,2016年共收到“领导信箱”信件20件,回复办结率100%,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接受群众咨询3次,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县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条例》和州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在信息公开涉及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形式单一,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导致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顺利。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充分发挥获取信息的载体和场所作用,建立健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重点抓好我县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党政分管领导做好教育监督工作,督促分管部门机关干部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够畅通,公开范围不够全面,政府与群众的互动性较弱,反馈机制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基层公务人员素质普遍参差不齐,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工作意识不够强,导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一定的局限性。应加大对机关干部进行专题培训,提升机关干部的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做到及时上传,实现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准确性、全面性。使政务信息的公开程度越高、越广,充分展现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与群众知晓率。 结合自身不足,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内容,借鉴应用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夯实工作基础。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和《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则》的要求,及时更新维护,确保我县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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