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为了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进一步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激励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根据《关于印发青海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青财综字〔2016〕1045号)、《关于印发〈青海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办法〉的通知》(青残联会发〔2017〕2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公示工作的通知》(西政残工委〔2021〕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9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至3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乌兰县残疾人联合会反映。
受理单位:乌兰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乌兰县希里沟镇和政路东
联系人:何淑华
联系电话:0977-8246527 0977-8242450
附件:
一、2019年度乌兰县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公示表(超标);
二、2019年度乌兰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公示表(达标);
三、2019年度乌兰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标已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未达标已缴纳);
四、2019年度乌兰县未申报未缴纳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公示表(未申报未缴纳)。
五、2020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公示表。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