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兰县高度重视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把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的重要内容予以研究部署,主动作为,不断完善监管机制,持续改进监管手段,积极防控风险,着力解决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事故防控能力,确保我县校园食品安全总体可控。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县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重大要求,组建春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县2023年春、秋季学期开学联合大检查部署会议,督促学校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模式,全面实行食品安全校(园)长责任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制,明确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品安全负总责,把食品安全纳入校(园)长目标责任考核中,县政府、教育科技局、学校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与学校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促进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迈进,切实维护了学生的食品安全权益和身体健康。
创新管理模式,推动监管手段信息化。实行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严格审查入围供货商资质,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严把食品质量关。建立“整理到位、责任到位、培训到位、执行到位”的“4D模式”,在学校食堂成功打造14家“4D”厨房,覆盖率达到100%。建立“互联网+健康餐厅”监管系统,安装监控设备76套,强化“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实时把控校园食堂运转情况,防止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检查学校食堂14家,下发问题整改单4份,发现问题1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加强工作指导,督促14家学校食堂,重点围绕设备维护、人员资质、证照管理、食品库存等方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灭蝇灯、消毒柜损坏等问题4条,已全部完成整改。
全方位监管,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为切实保障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不落空、不掉档,实现学校周边餐饮业、摊点食品从“源头”到“终端”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组织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整治工作,以学校周边200米内的食品经营户、小摊贩、餐饮单位、小作坊、小卖部为重点单位,主要检查食品经营户证照、进销货台帐、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标识是否清晰有效,是否出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明码标价及向未成年人禁售烟酒等情况,实现从食品购买到销售全过程监控。目前,共检查学校周边经营户46家次,签订“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承诺书”46份,张贴向未成年人禁售烟酒标语46份,发现问题2条,下发问题整改单2份,已全部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