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按照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等9个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海西州人民政府《海西州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乌兰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工作部署,认真学习领会省、州文件精神,在调研医疗卫生改革工作的基础上,学习借鉴都兰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体建设相关做法,结合乌兰县实际,制定了《方案(送审稿)》。并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截至目前,共收到12条修改意见,吸收采纳5条。
二、基本框架和内容
《方案(送审稿)》共分为4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目标,通过系统重塑医疗卫生体系和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推进以城带乡、以乡带村和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加快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大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
第二部分是“建设方式”。主要分为五个方面。一是政府主导建设县域医共体。成立乌兰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管理委员会,健全管理体制,加强对医共体监督考核。二是组建乌兰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将乌兰县人民医院、县蒙医医院、县妇计中心、县疾控中心和6个乡镇卫生院以及38个(动态调整)村卫生室整合为乌兰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统筹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三是成立乌兰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党总支。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抓落实的领导作用。四是实行乌兰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内部统一管理。总医院内统一“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资产、工作待遇、绩效考核、信息”管理。五是全面加强综合监管,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医疗服务、医疗质量与安全、公共卫生服务、医德医风建设等各方面的监管。
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实施方案》围绕落实财政投入保障、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深化薪酬制度改革等14项具体任务。依据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保障其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公共卫生服务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精准核定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完善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逐步推进实施乡村医生“乡聘村用”。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加强医保政策协同、促进分级诊疗制度,持续完善医共体支持政策。
第四部分是“组织保障”。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强化监测评价、强化宣传培训四个方面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