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关于“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重大要求和国务院关于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安排部署,根据省州相关文件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在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动态调整和精细化梳理编制形成了行政裁决、给付、确认、备案4类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各部门要将行政裁决、给付、确认、备案事项,全部纳入全省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积极认领,严格实施,确保行政裁决、给付、确认、备案事项在全省范围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为更多事项实现“一网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奠定坚实基础。事项清单要进行动态调整,确保与数字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实现协调联动,及时更新、全面准确。权责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中涉及的相关事项,要严格与行政裁决、给付、确认、备案事项清单保持一致,确保同步更新、同频共振。
附件:1.乌兰县行政裁决事项清单(2025年版,共8项)
2.乌兰县行政给付事项清单(2025年版,共54项)
3.乌兰县行政确认事项清单(2025年版,共74项)
4.乌兰县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5年版,共160项)
乌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