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乌兰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法治工作重点,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为推动乌兰县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有效开展。一是建立组织机构。为保证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科室职责分工和各项工作运转程序,局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科室共同抓的工作局面。二是制定法治规划。根据县依法治县办有关要求,结合财政部门实际,制定了《乌兰县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乌兰县财政局2024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全局工作计划,做到法治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时安排、同时督促。截至目前,共召开专题部署会议2次。
(二)积极开展学法用法,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深化理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局党组定期学法制度,制定《乌兰县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在学深悟透弄懂上下功夫,在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过程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学习20余次,开展专题研讨1次,撰写研讨材料20余篇。二是落实普法责任,持续加大财政普法力度。深入执行财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严格遵守“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依据财政普法职责,制定年度财政普法责任清单,确保财政普法工作持续推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列入学习计划,利用周一例会、集中学习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扎实开展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完善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制定《乌兰县财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鼓励干部职工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度学习法律法规,提升法治意识,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常态化、规范化。积极运用微信工作群、朋友圈、LED显示屏、开展集中宣传等形式,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平安建设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宣传15余次,摆放展板30余份,悬挂横幅15余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
(三)强化法治能力建设,依法履行财政职能。一是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充分利用好财税综合平台涉税预警信息,防范跑冒滴漏,努力提高收入质量。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大力优化支出结构。2024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861万元,同比增长24.1%,增收172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9%,高于序时进度25.7百分点。实现了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7162万元,同比增长3.5%,减支558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0.7%。二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约束和执行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认真做好年度预算编制。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制定了预算绩效事前评估、目标管理、结果应用等制度,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将我县84个预算单位772个部门项目纳入绩效日常监控,及时查找薄弱环节,纠正执行偏差,督促预算支出进度较慢的项目,加快执行进度。组织县级预算单位开展2024年度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自评工作,对批复绩效目标的772个县级部门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26855.99万元。三是开展严肃财经纪律,提升资金使用质效专项行动。针对2021年至2023年各类财政资金的申请、分配、使用等7方面进行重点检查。要求全县预算单位进行自查,自查阶段共发现13个问题,涉及金额5603.75万元,现已整改12个问题,正在整改的问题主要为已竣工的项目未进行财务决算;州级重点检查发现两个问题,涉及金额289.45 万元,现已整改完成。四是开展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全县共自查82家单位,抽取17 家预算单位的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内部控制管理等进行检查;对1家地方国有企业的会计准则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对2家代理记账机构的会计核算等进行检查,目前自查出的主要问题为单位“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并移交、内控制度不完善、会计科目及经济分类使用不准确等,现正在整改中。五是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全县共自查82家单位,抽取10家预算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以及大额提现、白条入账、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等问题,现正在整改中。六是开展“一卡通”专项检查。对抽取的4家预算单位补贴政策制度建设情况、补贴资金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现正在整改中。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不断努力,财政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积极有为,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部署要求,对标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财政法治工作仍存在短板与不足。
一是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当前面临力量不足的问题,法治人员的配置无法满足形势任务的需求。缺乏既精通财政业务又熟悉财政法治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二是法治思维能力建设需要加强。个别干部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系统,仅仅依靠在线平台或讲座零星学、被动学、碎片化地学,对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提升工作质量的意识及能力尚显不足。三是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不强的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巩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能力。深入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政治觉悟,坚定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观念,持续完善党领导财政法治工作的体制,强化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提升整体法治素养。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严格遵守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聚焦《乌兰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的指导,结合财政工作的实际,切实推进法治政府、法治财政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强化财政普法,创新普法手段。实施好2021—2025年普法规划,落实好普法责任制,结合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和“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做好《宪法》《民法典》《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创新完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精心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着力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氛围。
(三)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贯彻落实关于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体系精神,提高财政资金统筹能力。加大预算约束力度,增强年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严格控制各部门预算经费追加,完善重点项目绩效跟踪机制。
乌兰县财政局
2024年 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