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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1日 09:17  点击:[]

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公告

清明节将至,扫墓祭祖场所、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人流密集,焚香、烧纸、点蜡、燃放烟花爆竹活动频繁,加之春季大风天气较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海西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州消防安全委员会提示您,请时刻注意防火安全。

一、请文明祭祀,选择献花、植树、祭酒、敬茶等安全、环保方式寄托哀思、祭奠先人,尽量不要在扫墓时焚烧香烛、烧纸钱和燃放烟花爆竹。

二、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请注意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古建筑、易燃易爆场所、森林、草原,防止引发火灾。

三、扫墓祭祖,请勿在大风天点烛、燃香、烧纸和燃放烟花爆竹,请清理周围可燃物。扫墓祭拜结束后,检查四周有无未熄灭的火源,及时清理未燃尽的香烛、鞭炮、烟头和灰烬,做到人走火熄。

四、外出祭扫时,一旦发现自己身处着火区域,应保持冷静、细心观察,可用水打湿毛巾、衣物防护口鼻以免吸入有毒烟气,切忌紧张慌乱和顺风撤离。

五、外出祭扫停车时,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不要占用消防车通道和堵塞安全出口,切忌因贪图一时方便带来火患无穷。

六、离家外出前,关闭家中不需使用的电器、电源,关闭燃气阀、水阀和门窗,清理阳台、窗口、楼道的可燃物品,以免外来火源引发火灾。家长要教育子女不玩火,不让孩子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

七、扫墓时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消防救援部门将及时赶到处置,消防救援人员未赶到前,请尽快远离火灾现场,有条件的尽可能向周围群众发出警示提醒,尽量减少火灾损失。

八、林区、墓区、草原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值班、防火巡查制度,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处置火情。

九、乡镇、街道、村社巡防人员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发动居民、村民、牧民加强消防宣传和联防联勤联动,发现火灾要第一时间发动群众开展自防自救。

海西州安全生产委员会海西州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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