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共同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保障刑事案件办案质效。1月25日,由乌兰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共同成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揭牌启用。

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公保才旦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世槟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相关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参加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后,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召开了联席会议。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畅通衔接机制等内容交换意见,经过深入沟通,对侦查监督、提前介入、联席会议、工作联络等内容予以明确,以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标志着公、检两家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入新阶段,是公、检衔接机制的新变化、新起点,为公安机关依法高效开展侦查提供有力保障,有利促进监督,有效提升执法公信力。
今后,县公安局和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托该办公室进一步加强联动,通力协作配合,提高案件办理质效,维护执法司法公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推动平安乌兰、法治乌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