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压实货运源头企业安全生产及治理超限超载主体责任,有效遏制“双超”行为发生,3月30日,乌兰县治超办牵头,召集乌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乌兰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乌兰公路路政执法大队、乌兰高等级公路路政执法大队、辖区内各货运源头企业、运输企业,在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会议室召开治理超限超载培训学习会议。

培训学习中,各执法监管部门按照各自监管职责,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以“理论+案例”相结合的方式,采取集中讲授、穿插案例、座谈讨论的形式进行培训学习,各与会人员虚心听讲、认真笔记、细致思考,取得了预期效果。
培训学习过程中,着重对《青海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路政、交警、交通“三位一体”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十种情形》、《货运车辆装载认定标准》等内容进行了学习解读。其他执法监管部门分别就治理超限超载法律法规、相关知识进行综合学习。
此次培训学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通过培训学习大大增强了各企业的治超责任意识和治超工作能力,表示在今后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企业治超职责,努力维护安全、畅通、环保的道路运输环境。会上共计发放培训学习资料25册,签订《治超目标责任书》9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