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2025年乌兰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 2025-02-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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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乌兰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及内容 1、乌兰县政府职能 2、乌兰县政府领导分工 3、乌兰县政府内设机构 4、乌兰县政府直属单位 5、相关规范性文件 6、相关规划计划 7、行政许可 8、管理和服务事项 9、工作程序 10、各项制度 11、动态信息 12、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www.hxwlx.gov.cn 2、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电子大屏幕、触摸屏、公开栏等载体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乌兰县政府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乌兰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表),向县政府提出申请。 (一)受理机构 县政府自2008年3月3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县政府办公室。 咨询电话:0977-8243957 传真号码:0977-8243957 通信地址:乌兰县希里沟镇和政路5号(乌兰县党政综合办公楼208室) 邮政编码:817199 电子邮箱:wlxzfb@163.com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下载可复制)。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发送至wlxzfb@163.com。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2、审查 县政府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3、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出具回执。 4、答复 根据申请内容,县政府办公室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多项政府信息公开请求时,县政府办公室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 5、提供信息 答复申请人可以提供信息,本机关将在申请人办妥有关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提供信息的情况下,可将答复或提供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监察局投诉。 监督电话:8243524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乌兰县希里沟镇和政路5号(乌兰县党政综合办公楼208室) 邮政编码:817199 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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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乌兰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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