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解读 | ||||||||
| 2024-12-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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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已于2021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该法的颁布实施,将为全社会树立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鲜明导向,为公众确立餐饮消费、日常食品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为强化政府监管提供有力支撑,为建立制止餐饮浪费长效机制、以法治方式进行综合治理提供制度保障。 一、立法背景 随着全社会营养健康意识的提高,特别是随着人口的增加、城市化的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优质食品的需求也会呈现刚性增长趋势,优质食品供给不足的问题更加突出。如今食品安全发展形势如下:一是实现粮食供给保障水平有所提升。2019年至今全国粮食产量稳定在1.3万亿斤水平以上。中国粮食产量尽管连年丰收,但粮食中长期供求仍呈紧平衡状态,影响粮食安全的潜在风险隐患依然存在。二是餐饮行业食品浪费情况严重。《2018中国城市餐饮食物浪费报告》显示,2013年至2015年,中国城市餐饮每年食物浪费总量约为1800万吨,中国餐饮业人均食物浪费量为每人每餐93克,浪费率为11.7%。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做出重要指示,强调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三是我国反食品浪费法的实施具有必要性。2020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珍惜粮食、反对浪费专题调研。调研报告指出,制止餐饮浪费工作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不同领域、不同环节粮食浪费问题。当前我国粮食浪费主要存在于商业餐饮、公共食堂和家庭饮食等消费环节,仅城市餐饮每年食物浪费就达170亿-180亿公斤。以立法的刚性反对食品浪费已成为底线要求,反食品浪费法实施正当其时。 二、适用范围和界定标准 本法所称食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包括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食物。本法所称食品浪费,是指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利用。 三、主要内容 反食品浪费法共32条,分别对定义、反食品浪费的原则和要求、政府及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激励和约束措施、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一是落实原则要求,划分政府职责。明确国家坚持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科学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提倡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反食品浪费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反食品浪费工作机制,确定反食品浪费目标任务,加强监督管理,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明确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有关反食品浪费有工作职责。二是明确主体责任,倡导厉行节约。本法坚持约束与倡导相结合,约束公务用餐,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外卖平台的餐饮服务行为,加强单位食堂、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管理,明确旅游经营者、食品经营者责任,倡导个人和家庭形成科学健康、物尽其用、防止浪费的良好习惯和生活方式,要求婚丧嫁娶、朋友聚会、家庭聚餐等活动的组织者、参加者科学适度点餐,文明、健康用餐。三是实行社会共治,促进协同发展。明确要求食品、餐饮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制定、实施反食品浪费等相关团体标准和行业自律规范。强调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纳入教育、教学内容。规定新闻媒体开展反食品浪费的公益宣传,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参与“光盘行动”的消费者给予奖励。四是强化监督机制,严防食品浪费。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反食品浪费监督检查机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对防止食品浪费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活动予以支持;国家实行有利于防止食品浪费的税收政策。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有食品浪费行为的,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和机关举报。对未主动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等违法行为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链接:https://flk.npc.gov.cn/detail2.html?ZmY4MDgxODE3OTE5MDRjNjAxNzkyMDVhYjhjZDAyY2M%3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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