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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乌兰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25-05-08  
 索 引 号  wlx/2025-00196  发布机构  乌兰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05-08

为切实做好全县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工作,根据《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8〕73号)《海西州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西人社局〔2023〕227号)文件精神,结合乌兰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详见附件)。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

公益性岗位招聘乌兰县户籍,在规定劳动年龄内(16周岁以上,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青海省内《就业创业证》,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下列人员:

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登记失业的残疾人或登记失业的直系残疾人家属;

4.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

5.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6.登记失业的失地农户和生态移民户家庭成员;

7.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

8.驻军部队随军家属中的就业困难人员;

9.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

10.工作岗位需要的其他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

1.已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

二、报名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2.申请人电子版《就业创业证》打印件。

3.申请人学历相关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个人简历。

5.申请公益性岗位申请书。

三、报名时间

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3日(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乌兰县就业服务局(乌兰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号窗口)

联系人:黄美玲

联系电话:0977-8241825

五、人员管理:

1.用人单位招聘岗位不得设置重要岗位和涉密岗位;

2.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从业时间不超过3年;

3.公益性岗位经用人单位录用上岗后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附件:


来源:乌兰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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